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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修課規則】

  為提供社會大眾修習原住民語言之機會與場域,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在全國各區域成立七所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,開設族語相關課程,提供有興趣的族人就近修習。

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-修業規則:

 

一、每一門課上課時數均為36小時,選修幾門不限,修畢後由            本中心發予該門課程之結業證書。

二、每科目上課時數為36小時,同一科目缺課(含公假、病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假、   喪假、事假、生理假等各式假別)及曠課時數合計超 

        過1/3者(即12小時),即不發予相關證明,保證金費用亦

  不予退還。
 

三、每科目成績核定方式悉依各科授課老師規定為準。

【110-2學習班開設課程】

110-2學習班.png

【110-1學期學習班報名注意事項】

  1. 招生對象:有興趣者皆可,不限族群及年齡。

  2. 報名方式:網路報名。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ilnlc)

  3.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1/1/10(一),下午17:00止。

  4. 開課時間:111/1/17(一)起正式授課。

  5. 課程費用:全額免費(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全額補助)

  6. 注意事項:每堂課酌收保證金NT$1,000/人,需報名以及繳交保證金,才視為報名成功。 (課程保證金請於課程開始前繳交,課程結束將保證金收據繳回,方可 領回保證金。)

  7. 研習期間因故無法上課,需提出請假證明(含事假、病假、喪假、公假),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(即12小時)者,不核予結業證書及成績證明。

  8. 洽詢專線: 049-2910960轉2581,方田愛玲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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